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动力十足
| 招商动态 |2016-08-30
日前,“鄂东门户”湖北黄梅港小池港区滨江综合码头正式开港,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再添新力量。此前,《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发展报告(2015)》白皮书(简称《发展报告》)相继出台,成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提速的强大动力。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何光中表示,“十三五”末,万吨级货轮将常年通达武汉,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将成为通江达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规范化内河智能航运中心。如今,各项建设任务正紧锣密鼓地全面启动、扎实推进,一个现代港、国际港、枢纽港将在中部崛起,为“舞动”长江经济支撑带而大放异彩。
建设成果丰硕
近几年,从武汉新港的规划建设,到江海直达、近洋航线的开辟,从亿吨大港的实现,到百万标箱的突破,武汉充分彰显了作为长江中游最大港口城市依黄金水道而兴的城市魅力和发展活力。
“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战略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性发展战略相继推出,已成为新时期我国加快深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促进区域经济优化结构、转型发展的重大命题,也为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十二五”期,湖北加大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建设力度,取得了丰硕成果。具体表现为,港航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输能力实现双倍增长;港口吞吐量实现历史性跨越,核心港、枢纽港地位日益彰显;通航领域积极拓展,中西部“出海口”地位进一步巩固;现代航运服务能力全面构筑,集聚和辐射能力有效提升;航运经济拉动作用日益显现,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影响力全面增强。
定位明确 保障有力
《实施意见》根据五大发展理念指挥棒,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建设思路,围绕打造中游地区经济中心,服务整个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了“六中心、两体系”的目标定位,实现航运中心与服务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六中心”即建设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主轴、港口为核心的综合交通运输中心,以铁水联运、江海直达为核心的多式联运中心,以航运交易、科技研发、人才培训、信息交流为核心的高端航运服务中心,以投融资、保险为核心的航运金融中心,以综合保税区、国际航线为核心的对外开放中心,以沿江生产、加工为核心的产业集聚中心。“两体系”即打造以生态航道、绿色港口、低碳船舶为重点的绿色航运体系,建立覆盖全面、保障有力、监管直通的应急救助体系。
“《实施意见》能否真正落地还要看支持保障措施。”湖北省港航管理局局长王阳红表示。为此,《实施意见》不仅明确了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建设目标,还确定了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
首先,在分工方面,《实施意见》对湖北省政府、省直单位、中央在汉单位、各市州政府的职责、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并结合分工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明确了武汉市是长江中游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襄阳市、宜昌市是支撑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重要支点,沿江各市州、直管市是航运中心的组成部分。王阳红表示,这有利于调动全省上下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加快航运中心发展的积极性。
其次,在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从“十二五”期的每年5亿元提高到每年10亿元,武汉市财政每年配套3亿元,用于支持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将有效解决航运中心建设的资金筹措问题;在港口疏港公路建设、集装箱通行费优惠、航运交易税费减免、水上安全管理、项目用地保障、人才政策支撑等方面也提出了操作性很强的支持政策。
《实施意见》还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一些政策在全国开创了先河。例如,明确省级财政每年从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一定额度,转贷武汉市支持航运中心建设;要求沿江地方政府将港口、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协调城建、交通、移民、园区等各级建设资金在港口集疏运通道上的合理使用;水运工程可以委托港口企业对港口、航道与周边的土地进行统一开发,开发收益的一部分用于水运建设。
此外,《实施意见》还将阶段性重点任务清单作为附件一并印发,确定了21项重点任务,分别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其中11项重点任务明确要求今年“交账”。“这充分体现了湖北省政府对航运中心建设重点任务抓落实、抓实施的决心,也是《实施意见》能真正落实到位的最大保证。”王阳红说。
重点实施“2411”工程
作为武汉地区首部全面、系统介绍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规范性官方文书,《发展报告》称,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将于“十三五”期建成,到2030年,武汉将建成我国内河最大的国际化港口城市。
《发展报告》明确,新形势下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战略定位是——立足长江中游,服务中游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建设,衔接“一带一路”、连接国际和国内市场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中心、对外开放水上门户、沿江产业开发平台和航运产业政策与人才高地。
按照“十三五”期基本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的总体要求,航运中心建设将实施“2411”工程,重点建设“两大枢纽、四大功能平台、一个航运市场主体集群和一批临港示范区”——
建设两大具有流域枢纽作用的港口集群,即重点打造以阳逻港为核心,花山、金口、汉南等港区为支撑的长江集装箱枢纽港口集群;以金口、军山汽车滚装码头为重点,统筹发挥汉南、沌口港的作用,构建长江流域汽车滚装运输主枢纽。
建设四大具有流域集聚和辐射作用的航运服务功能平台,即着力提升航交所交易能力,构建长江流域航运交易大市场;推动“互联网+航运”建设,提升EDI数据交换系统功能,建设电子口岸水运平台;加快建设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建成湖北省自贸区核心区和对外开放高地的重要载体;延伸枢纽港口、口岸功能,建成一批陆地港。
以航运产业总部区为重要载体,集聚发展港航、物流、服务门类齐全并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群体,即总部区规划选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地区,建设区域总部和区域服务中心、结算中心,形成对流域航运、物流有影响的产业集聚发展区;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航运企业在武汉建设流域(区域)总部,积极发展民营航运企业,推动武汉港发集团整合市场资源,使之成为本地港航企业主力军。
推动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临港新城和临港产业园区,即加快阳逻临港经济示范区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临港新城建设模式,为临港新城建设提供借鉴和参照;重点建设金口、纱帽等临港新城及汉口北、古龙、军山等临港产业园区,建成港产城一体化发展临港经济示范带。